青海大砼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
加固加固设计 检测鉴定 特种工程(结构补强)
18697126742
0971-6112853

抗震规范以及建筑结构加固及改造总则

作者:青海大砼建筑加固公司来源:青海大砼建筑加固公司网址:http://www.datjz.com

建筑结构加固及改造总则

一、加固改造工作程序

1、可靠性鉴定
可靠性鉴定是已有建筑物加固或改造工作的基础。必须全面了解建筑的结构性能及安全隐患(如材料强度、构造措施、裂缝、变形及使用条件等),并对结构的可靠性做出全面的评定。
建筑物可靠性鉴定的步骤如下:
已建建筑物可靠性鉴定的步骤:
(1) 对建筑物进行宏观调查,
(2) 根据现状及用户的要求,确定鉴定的项目和内容,
(3) 实地检测,实地检测的内容包括:结构形式,截面尺寸,受力状况、计算简图、材料强度、变形(挠度)、裂缝、钢筋的配置和构造、钢筋锈蚀、混凝土碳化、地基沉降等。
(4) 根据实测强度进行理论分析计算,确定结构的实际承载能力和耐久性等级。
(5) 根据各分项指标及评定标准,得出建筑物的可靠性鉴定结论。
2、加固(改造)方案的选择
已有建筑物加固方案的选择十分重要。加固方案的优劣,不仅影响资金的投入,更重要的是影响加固质量。如,对于承载力不足而实际配筋已达超筋的结构构件,继续在受拉区增配钢筋是起不到加固作用的。合理的加固方案应达到下列要求:加固效果好,对使用功能影响小,技术可靠,施工简便,经济合理,外观整齐。
3、加固(改造)设计
建筑物加固(改造)设计,包括被加固构件的承载力验算、构造处理和绘制施工图三部分。
在上述三部分中,对承载力计算,应特别注意新加部分与原结构构件的协同工作。一般来说,新加部分的应力滞后于原结构。
加固(改造)结构的构造处理不仅应满足新加构件自身的构造要求,还应考虑其与原结构构件的联接。
4、施工组织设计
加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充分考虑下列情况:
(1) 施工现场狭窄、场地拥挤,
(2) 受生产设备、管道和原有结构、构件的制约;
(3) 须在不影响或尽量少影响使用的条件下进行加固施工;
(4) 施工时,拆除和清理的工作量较大,施工需分段、分期进行。
由于加固工程的施工大多是在负荷或部分负荷的情况下进行,因此施工时的安全非常重要。其措施之一是:施工前,尽可能卸除一部分外载,并施加预应力顶撑,以减小原构件中的应力。

IMG_20240502_170124.jpg



二、加固改造一般原则

结构构件加固、改造的方法有多种且各不相同,但是却共同遵守下述原则:
1、方案制定的总体效应原则
在制定加固方案时,除考虑可靠性鉴定结论和加固内容及项目外,还应考虑加固后建筑物的总体效应。例如,对房屋的某一层柱子或墙体的加固,有时会改变整个结构的动力特性,从而产生薄弱层,对抗震带来很不利的影响。因此,在制定加固方案时,应全面详细分析整个建筑结构的受力情况,不能采用"头痛医头,脚痛医脚"的办法。
2、材料的强度取值及选用原则
(1)加固设计时,原结构的材料强度按如下规定取用:
如原结构的材料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一致,按原设计(或规范)值取用;当原结构无材料强度资料时,应按实测材料强度等级根据现行规范取值。
( 2)加固材料的选用:
加固材料应尽量选用轻质高强,且与原结构材料共同工作性能好的材料。
加固用钢材一般选用I级或Ⅱ级钢;
加固用水泥宜选取普通硅酸盐水泥,标号不应低于425;
加固用混凝土,应比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,加固混凝土中不应掺入粉煤灰、高炉矿渣等混合材料 粘结材料及化学灌浆材料的粘结强度,应高于被粘结构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和抗剪强度。粘结材料及化学灌浆材料一般宜采用成品或半成品。当自行配制时,应进行试配,并检验其与被粘结材料间的粘结强度。
3、荷载计算原则
对加固结构承受的荷载,应作实地调查和取值。一般情况下,当原结构系按《工业与民用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荷载规范取值者,在鉴定阶段,对结构验算仍按原规范取值;当需加固时,则加固验算应按新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规定取值。
对于现行荷载规范中未作规定的永久荷载,可根据情况进行抽样实测确定。抽样数不得少于5个,以其平均值的1.1倍作为其荷载标准值。
工艺荷载和吊车荷载等,应根据使用单位提供的数据取值。
4、承载力验算原则
进行承载力验算时,结构的计算简图应根据结构的实际受力状况和结构的实际尺寸确定。构件的截面面积应采用实际有效截面面积,即应考虑结构的损伤、缺陷、锈蚀等不利影响。验算时,应考虑结构在加固时的实际受力程度及加固部分的应力滞后特点,以及加固部分与原结构协同工作的程度。对加固部分的材料强度设计值进行适当的折减;还应考虑实际荷载偏心、结构变形、局部损伤、温度作用等造成的附加内力。当加固后使结构的重量增大时,尚应对相关结构及建筑物的基础进行验算。
5、与抗震设防结合的原则
我国是一个多地震的国家,6度以上地震区几乎遍及全国各地。1976年以前建造的建筑物,大多没有考虑抗震设防,1989年以前的抗震规范也只规定了7度以上地震区的设防。为了使这些建筑物遇地震时具有相应的安全储备,在对它们作承载能力和耐久性加固、处理方案时,应按照现行的抗震规范与抗震加固方案综合考虑。
6、其他原则
对于由高温、腐蚀、冻融、振动、地基不均匀沉降等原因造成的结构损坏,应在加固设计中提出相应的处理对策,随后再进行加固。
结构的加固应综合考虑其经济性,尽量不损伤原结构,并保留其有利用价值的结构构件,避兔不必要的构件拆除或更换


文章分类: 建筑知识
免费上门提供方案报价18697126742
联系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香格里拉路18号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关于我们